8月25日,雪莱特(002076,SZ)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收到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提交的文件,获悉富顺光电的部分资产被扣押。
资产被扣押,莫非富顺光电陷入了什么纠纷之中?而按照雪莱特所说,事情并非如此。雪莱特称,富顺光电的资产属于被错误扣押,法院本应扣押的是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宇福)、陈建顺的相关资产。其中,陈建顺目前为雪莱特第二大股东。
子公司资产疑被错扣
按照雪莱特公告所称,富顺光电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指定保管人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件。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要求富顺光电协助执行:扣押富顺光电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8号富顺光电科技园仓库的2.5万个20KW充电模块。
对于法院的上述要求,雪莱特方面提出了异议。公司表示,根据《民事裁定书》,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科士达(002518,SZ)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扣押福建宇福、陈建顺所有的价值1.19亿元的财产。法院经审查后裁定:扣押福建宇福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鹤鸣路21号仓库(以下简称鹤鸣路21号)的3.5万个20KW充电机模块。同时,根据《指定保管人通知书》,法院指定富顺光电负责保管福建宇福所有的存放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8号富顺光电科技园3号楼一楼仓库内的20KW充电模块2.5万个。
鉴于上述情况,雪莱特认为,法院本应扣押福建宇福位于鹤鸣路21号的3.5万个20KW充电机模块,而在实际执行中却扣押了富顺光电位于小港北路38号的2.5万个20KW充电模块。雪莱特表示,法院扣押的资产为富顺光电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的充电模块,富顺光电根据采购合同支付了对应款项,所有权归属于富顺光电。
雪莱特还“喊冤”称,公司及富顺光电均不属于科士达与福建宇福、陈建顺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因富顺光电被法院在财产保全执行过程中列为指定保管人、协助执行人,故富顺光电才了解到案件有关的初步情况。公司称,其已委托律师就该事项进行积极处理,与财产保全申请人、法院等展开积极协调,并已经向法院提交了扣押资产的异议申请,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