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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举办临港新片区政策发布会暨金融机构签约仪式。新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武伟在会上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临港新片区将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金融领域,建设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金融平台,打造全球高端金融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拓展跨境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对标国际标准,开展跨境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为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金融机构可按照国际惯例,为新片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区内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融资结算、航运指数衍生品和绿色金融等业务。
第二,加强跨境资金灵活使用。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探索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可自主用于新片区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支持区内的诚信优质企业试点开展外汇收支便利化。
第三,推进建设资金管理中心。适当降低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准入门槛,进一步便利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资金双向归集,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第四,对于其他特殊或创新业务,采取个性化服务和定制化政策的方式研究解决。